过失引起火灾拘留!
9月12日18时许,位于中山市沙溪镇兴工路的一实木家具有限公司发生火灾,未造成人员伤亡。

火灾发生后,沙溪消防救援大队迅速开展火灾事故调查。经查实,该起火灾起火部位为该厂二层东北角,起火点为环保设备内,起火原因为前来收购废品的赵某无证进行烧焊作业,在切割环保设备时,操作不慎引发火灾(赵某在该公司喷漆房外使用焊割机切割环保设备,切割产生的火花溅射到设备内的木糠,引起设备内的木糠起火,烧毁部分顶棚,所幸周围没有其它易燃可燃物质,未造成更大的损失)。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(二)项的规定,赵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。
热门视频